发布日期 2013/7/5 13:55:33 来源:建材网
不少地方利用古建筑开设旅馆、饭店、招待所、食堂、工厂、仓库、 办公室、幼儿园,或作为职工宿舍、居民住宅等用途,情况较为普遍。据 有关部门统计,全国的古建筑(包括附属建筑在内)被用于上属用途的约 占80%。这种不适当地使用或占用,不仅影响古建筑的社会效益,而且严重威胁着古建筑的安全。仅举数例如下:
扬州市区的77处古建筑中,就有20多处被当作职工宿舍和居民住宅。 职工或居民住户少则数十户,多则上百户,这些古建筑已成了名副其实 的大杂院。据粗略统计,这20多处古建筑中,生活用煤炉就有500多只, 液化石油气灶160多只,还有不少煤油炉。仅此一项,就严重威胁着古建 筑的安全。这些古建筑都是扬州市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的西方寺, 始建于隋,盛于唐,明洪武五年(1372年)重建,现存的楠木大殿就是明 代遗物,为扬州最古老的木构架建筑。这里的30多户居民住房全是临时 搭建的易燃的棚屋,炊烟缭绕,隐患重重。有关部门做了大 量工作,已迁出10余户,尚余20余户。此外,还有7处被用作生产车间, 7处被用作仓库,4处被用作旅舍、招待所。在这些古建筑中,有的堆放 大量易燃物品,有的甚至进行易燃易爆的生产操作,如冰箱厂和合成工厂 就分别将宝轮寺、长生寺阁作为油漆车间。
我国四大佛教胜地之一的普陀山,古建筑较多,计有大寺庙3处、庵院56处、茅棚16处,但归佛教协会管理并供游人参观的只有13处,仅占 17.3%,其余全被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渔民占用。在这些被占用的82.7%的古建筑中,从1982年到1986年的五年中,就发生火警、火灾2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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