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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秭归县档案局委托,就秭归县档案馆综合楼工程项目监理进行询价,选定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1.项目名称:秭归县档案馆综合楼工程项目监理 2.项目概况 2.1、秭归县档案馆综合楼工程位于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屈原路交汇处(电力公司屋后)。总建筑面积为5340平方米。框架结构,7层(不含内部装修、绿化及附属配套工程)。 2.2、本次招标监理范围:施工范围内工程实施阶段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3、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单项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国家标准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4、工期控制目标:240日历天。 2.5、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2)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必须具有秭归县建筑业协会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或备案表,且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备案证或备案表上的人员,且与年度备案证或备案表上记载的岗位相符; (5)供应商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其证书上的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报价单位; (6)供应商拟担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4人(其中:房屋建筑专业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1人)且必须为秭归建筑业协会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或备案表上登记的人员; (7)供应商在五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在5千平方米及以上框架结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8)法人授权委托: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该项目的项目总监。 (9)监理企业或从业人员有违法记录或列入秭归县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且正处于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报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供应商必须以独立询价人身份参与本工程询价。 4、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购买询价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 5、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9月15日下午3时30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八楼开标大厅。 7、本次询价实行合理低价法,由询价小组根据有效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综合评审。以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推荐一名候补成交供应商,形成询价报告。 具体评分办法为:以有效供应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的70%,采购人最高限价(B)的30%之和组成复合标底(C),以复合标底(C)乘以询价基准价系数(J)作为询价基准价(D)。 其计算公式: 询价基准价D=C×J=(A×0.7+B×0.3)×0.98 式中A=询价供应商报价(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算术平均值 B=采购人最高限价 D=询价基准价 J=询价基准价系数,为0.98 如果有效供应商的最终询价报价等于询价基准价得满分100分;每高于询价基准价的1%扣2分,每低于询价基准价的1%扣1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成交候选人报价得分相同时,抽签确定。 8.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bzg.gov.cn)及信息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公告栏上发布。询价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0年9月2日。 采购人:秭归县档案局 联系人:王宗佑电话15997506118 采购代理机构: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郑士卿电话0717-2882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