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09/5/8 17:23:56 来源:建材网
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2009 年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对2009 年全国钨矿、锑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指标予以明确。同时暂停钨矿、锑矿和稀土矿3 个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至2010年6 月30 日。
评 论
钨、锑、稀土是“中国优势”矿产资源,该政策的出台完全符合我们的预期,而其惯彻实施则将对钨、锑和稀土行业产生显著的积极影响。
对钨矿、锑矿、稀土矿实行有计划开采,是我国法律的法定要求。1991 年国务院就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列为国家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1994 年颁布的《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要求:“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是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和高科技发展的需要,以及资源稀缺、贵重程度确定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计划批准开采的矿种”。《矿产资源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的开采。”09 年钨(钨精矿)、锑(金属量)、稀土(氧化物)的开采总量分别为68555吨、90180 吨和82320 吨,其中锑是第一年实施开采总量控制,而钨、稀土的开采总量基本与08 年持平。
实行开采总量控制是控制供应量,而暂停探矿权和采矿权申请是减少供应源头,两种措施相结合,将更好的起到防止市场过度开采和无序竞争、维护产品良性的供求关系,起到保障资源品合理价格的作用,同时也有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开采。
暂停三种矿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申请,一段时间内消除了潜在竞争者的进入可能,有利于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并通过“扶大压小”的方式,提升现有优势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目前钨精矿、金属锑、金属钕的价格分别为6.2 万/吨、4498 美元/吨、10.2万/吨,较08 年的8.4 万/吨、6063 美元/吨、20.4 万/吨的均价低26.2%、25.8%和50.0%,下游需求有望回暖,产品价格存在上涨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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