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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购软性地板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1/2/24 9:42:00 来源:

  招标编号:(选自中国招标网)DJZC11003 截止日期:2011.01.26

  招标代理:垫江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组所在地区:重庆市

  采购编号: DJZC11003

  垫江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组根据垫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对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购软性地板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与竞标。(来自中国招标网)

  一、投标资质要求:

  1、参与竞标的单位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要求竞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竞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竞标单位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中含有该类物品生产或销售许可)、税务登记证。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25日14:00至1月26日17:00

  2、报名地点:垫江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办公室

  3、请有意参与竞标的单位在报名时提交: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竞标单位到垫江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组缴纳200元报名资料费(大写贰佰元整。报名后报名资料费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领取招标相关资料。

  三、投标文件包括:对本投标邀请函全部内容予以确认的《确认文书》、投标报价明细表(附《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购软性地板详细要求》),共叁页。

  投标文件每一页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及标记:

  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封口处应有报价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询价采购物品名称、报价方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在封皮上加写标记,询价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五、每个竞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现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1、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的到会人员遵守开标会议纪律,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未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完善有关开标会议资料签字后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中标单位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本招标项目验收合格并完善所有相关资料后,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组将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给中标单位。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被没收;

  (1)公布报价后在有效期间,报价人撤回其报价书。

  (2)成交人不按本投标邀请函规定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成交人不按本投标邀请函规定签约。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10:00至10:30在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会议室收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上午投标文件递交完毕之时在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会议室开标。

  八、评标办法:在满足学校采购详细要求的情况下,在采购学校评标标底以内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如果竞标单位在学校评标标底以内报最低价者出现并列,则对报最低价并列者按随机抽取原则确定中标候选顺序,排列第一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若所有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报价都高于标底价,则公布采购人标底价,在开标会现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顺序依序询问各投标供应商:是否愿按不高于标底价进行第二次报价,并发放第二次报价单。请投标供应商在发放的第二次报价单上填写不高于采购人标底价的投标报价或填写弃权两字。若排列第一的投标供应商在填报发放的第二次报价单时,填报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人标底价或填写了弃权,再询问排列第二的……取未超过采购人标底价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3、若所有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报价都高于标底价,且公布标底后无投标供应商响应标底价,则当场宣布询价失败。

  九、投标的相关费用:

  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总金额的1%计算)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应将该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

  在开标结束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垫江县教委政府采购组支付上述招标代理服务费。

  2、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书及递交投标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单位和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本招标项目完工时间:要求中标单位于2011年3月18日前完成。

  十一、验收及付款:

  本采购项目保质期为五年。本项目履约完成后一周内,采购学校将尽快组织验收。在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采购学校通过垫江县教育经费会计核算中心账户转账支付30%的货款;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付20%;质保期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付20%;质保期满三年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付20%;五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周内付清余款。

  十二、采购学校项目联系人:徐雪梅、蒋小梅

  联系电话:023-74695078、74695071

  招标代理机构:垫江县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组

  联系人:彭克华、陈 燕

  联系电话:023 - 74669307

  来自:中国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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